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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区委统战部财务决算
发布时间:2016/06/10 15:06:01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度区委统战部财务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在区委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我区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我区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区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的精神和有关情况;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联系区海外联谊会工作;负责做好台胞、台属和侨胞、侨属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区及区以上人大、政协)及统战性群众团体的人事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科级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组织、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全区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培训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我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我区贯彻落实的情况;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做好自由择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物色联系一批代表人士,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八)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指导镇区园党委(工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归口指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业务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统战团体改善工作条件。
        (十一)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综合性文字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全区统战工作情况的了解、收集和综合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对统战工作情况的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的理论宣传工作;主办内部刊物,征订、发行统战报刊;组织、编纂区统一战线史、志;负责秘书、文书处理、信息、信访和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会务、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及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党派科(经济联络科)
        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组织及民主党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干,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区有关方面改善各民主党派工作和生活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特约人员的聘任、联络工作;负责联系和培养我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提出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联系和指导知识密集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及自由择业者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负责我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区工商联的会务和商务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干部科(民族宗教科)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区和区以上各级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负责区工商联、侨联等统战性团体中的人事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举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抓好全区科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负责党外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组织、工商联及有关统战团体进行干部管理;调查、了解我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联系我区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负责联络香港、澳门以及海外有关社团和代表人物,反映情况,做好有关人士的安排举荐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的统战工作;联系区海外联谊会工作;联系区侨联工作。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部确定的特色重点工作是实施“三项工程”。经过一年来的大力实施,各项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一、突出统战工作职能优势,凝心聚力服务工程品牌亮丽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凝心促改革、聚力促率先”主题,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各界人士聪明才智。一是组织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征集各类建议116条,择优编成《同心建言简报》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二是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制定参考课题、出台激励措施、推动调研成果转化等办法,全年完成33个调研课题。其中1篇调研成果作为政协1号提案,2篇为省招标课题,5篇作为政协全会发言。三是鼓励民主党派、知联会服务社会。农工党通州支部以“健康服务同心行”为主题,组织市、区两级医院专家开展免费诊疗服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组织”称号;民进通州支部通过开展“牵手组合行动”,打造了全国社会服务品牌,获得民进中央表彰;通州九三建立了南通首家民主党派专家工作站,组织专家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免费义诊咨询等活动;民建通州支部、知联会通过开展服务敬老院老人、关爱困境儿童等活动,彰显了民主党派的优势和作用。四是开展非公企业走访、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为企业解决融资、协调矛盾、化解纠纷等服务。五是邀请澳大利亚企业家和港深两地工商界人士来我区参观考察、洽谈交流,努力为引资引智牵线搭桥。全年促成3个投资项目,总投资3300多万元。7月20日,南通市主题活动推进会在通州召开,我区的经验做法在全市作了推广。
        二、突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党外人士培养工程有声有色
        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发〔2015〕18号),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了规范。二是大力开展党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在广泛推荐、调研考察、认真遴选的基础上,以区委干部培训主体班的形式,安排46名党外干部到上海市委党校进行了为期5天的专题培训,并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信访、拆迁一线进行岗位锻炼。三是加强党外代表人物事迹宣传。在通州电视台开设“党外代表人士风采录”专栏,对10名党派成员典型事迹作了宣传报道。四是实施新生代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养。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人社局、工商联联合举办第一期新生代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通过井冈山为期一周的培训,大家普遍认为在心灵上受到洗礼,精神上受到震撼,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突出海外人士联谊交友,海外统战关爱工程温暖人心
        坚持立足国内、面向海外,把加强海外人士联谊交流作为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手段。一是以香港通州同乡会为平台,开展旅港乡亲联谊活动,邀请包括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会长杨耀忠在内的多名在港知名人士和50多名旅港乡亲参加。大家叙友情、话发展,联络感情,凝聚共识,为通港两地发展牵线搭桥。二是以“温暖侨心”为核心,大力实施海外人士、归侨侨眷及“三胞”眷属关爱行动,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关爱空巢家庭、帮助排忧解难。三是加强海外人士联谊交友,通过组织侨界人士参加“亲情中华”文艺演出、海内外青少年交流和华人华侨回乡探亲接待等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增进感情联络。全年共接待海外华人华侨8批、60多人次,为加快通州发展凝聚了人心、汇聚了力量。

 第二部分 XX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表1.2015年市本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表2.2015年市本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表3.2015年市本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表4.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表6.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7.2015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8.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9.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表10.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11.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经济科目)
表12.2015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增减变化表
表13.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统战部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统战部2015年度收入决算(含上年结转结余)390.98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346.93万元,九三学社44.0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35.13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329.17万元,九三学社5.9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统战部本级机关其他收入11.81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对于金额是负数的,应分析原因)。
        (二)部门支出情况
   统战部2015年度支出决算390.18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346.13万元,九三学社44.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
        2.…….
        (部门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类”级科目,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及名词解释予以说明)。
      3.结余分配       万元,主要用于       。
        4.年末结转和结余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8.37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334.33万元,九三学社44.04万元。项目支出29.89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29.89万元,九三学社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参照部门决算报表-江苏补充表JS03表填列)
     2015年度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6.68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6.68万元,九三学社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2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3.72万元,九三学社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2.96万元,九三学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2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3.72万元,九三学社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2.96万元,九三学社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辆,主要为     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2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3.公务接待费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96     万元。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3批次,累计295     人次。
         本年度“三公”经费减少4.68万元,其中:统战部本级机关4.32万元,九三学社0.3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标准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教育局及市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七、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通市通州区委统战部2015年政府采购决算.xls

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反馈表.xls

统战部(2015决算).xls

统战部汇总(2015决算2).xls

统战部汇总(2015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