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统一战线
建言献策
关于加强江苏东部沿海生态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1/08/12 10:23:41 来源:九三学社通州市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绿色生态环境,是沿海地区的生命线,也是沿海开发的高压线。如何在科学推进我省新一轮沿海开发的同时,切实做好沿海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重建,这是摆在全省特别是沿海地区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非常紧迫的课题。围绕这一课题,我们九三学社通州市委员会最近组织专门力量,对江苏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了考察和调研。我们先后召开了部分市(县、区)涉海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所属的部分港口、沿海产业园区和自然保护区,认真查阅了关于沿海生态环境的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调研和考察,我们对沿海生态环境建设的状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形成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东部沿海生态环境的基本现状

省委、省政府对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十分重视。特别是去年全省沿海开发工作会议以来,沿海地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新一轮沿海开发的战略任务,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把加强生态保护贯穿于沿海开发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积极推进碧海行动计划,努力整治陆源污染,严格污染物排海总量,有计划地推进沿海生态建设,较好地保护了沿海生态林带、滨海湿地、自然历史遗迹、海岛等特别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同时着手研讨控制海洋过度养殖和过度捕捞的措施,使得我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但也必须看到,由于环境问题积累和污染总量增加的碰头,目前我省沿海地区生态环境形势还相当严峻。

(一)各类污染严重。一是陆源污染。这是东部沿海最大的污染源。东部沿海处在各种河流的下游和末端,上游各种工业和生活污水几乎都要通过沿海地区入海河道排放。据省海洋渔业局2006年实施监测的入海排污口60个,96.7%出现超标,其中15%属于对海域环境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最大,36.7%属于对海域环境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较大。部分排海污水样品中检测出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等难降解有机污染物,以及铍、铊、锑、锡和铀等剧毒类重金属。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也是东部沿海地区最直接的污染源。沿海地区土壤较贫脊,有机质含量低,为了夺取高产,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据通州市监测沿海化肥使用强度达到750公斤/公顷(折纯),农药使用强度75公斤/公顷(折纯),分别超过生态指标的200%66.7%。致使大量的化肥农药流进河流,排放入海。同时,海水养殖发展较快,近年来紫菜养殖及贝类养殖用肥、用药量越来越大,成了新的污染源。三是港口污染。包括港口码头污染和海洋渔港污染,主要是近岸海域海水石油类含量超标,2006年南通近岸海域海水石油类含量超过0.3mg/L,属中度污染海域。

(二)开发管理无序。我省缺乏强有力的海岸带管理机构,省农业资源开发局面临众多行政部门以及垦区所在地的各级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都有局部利益关系的考虑,加之法律对于滩涂资源的所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使用权、开发权、收益权等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不少短期开发行为以及哄抢和争夺滩涂资源的现象。

(三)生态形势严峻。一是海洋生物资源逐渐减少。如启东市海洋渔获物比前十年下降了50%以上,2007年仅捕获大黄鱼387条,而在十年前,每年捕获几万吨,现在启东市也很难吃到正宗的吕泗海蜇。据2006年监测结果,饵料浮游动物中的中华蜇水蚤、磷虾不能形成优势种群,相对上世纪80年代,饵料浮游动物生物量下降。底栖生物栖息密度和生物量偏低。二是生态异常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我省沿海曾有大面积赤潮暴发,2005925日至27日,赤潮面积达到1000平方公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2006年监测结果表明,20%海域无机氮含量超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水体呈富营养化。今年黄海发生了较大规模浒苔,相关部门为清理海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加强我省东部沿海生态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必须加强沿海生态保护宣传。从总体看,对沿海开发的宣传铺天盖地,对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极度缺乏。调研中我们发现沿海开发几乎家喻户晓,而沿海生态保护仅限于专家、学者、县(市)级机关领导,某些基层干部、群众对此却知之甚少,甚至存在着沿海生态保护阻碍当地经济发展,海洋环境容量大、净化能力强,在沿海搞工业开发环保投入少等想法。因此,加大沿海生态保护宣传刻不容缓,要坚决杜绝沿海大开发从承接产业转移变为承接污染转移,从产业接力变为污染接力,再重走开发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二)必须统筹海岸带的开发管理。江苏沿海地区的综合开发已被国务院列为战略工程。目前江苏沿海大开发由发改委牵头,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管理,海岸、滩涂、海港、临海开发区、水利设施被各自的既得利益者占据。省政府必须健全机构和机制,把开发和修复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建议我省建立专门的海岸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江苏954公里的海岸线。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县级执法机构扶持力度,提高其执法手段、执法水平。扶持各县建立海洋环境监测站及时准确地对海洋环境进行监测。

(三)必须加快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我省与沿海大开发紧密相关的“海岛保护”、“湿地保护”、“污水排海管理”等方面法规空白,不能满足依法行政的需要,必须制订相关地方性法规,以适应沿海开发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

(四)必须加强沿海生态科学修复研究。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一是近期要引进生态修复的人才。目前,国内开展了大量的水生态修复、湿地修复研究与实践工作,取得了成效,可以借鉴。二是成立江苏海洋大学,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十分重要。建议以淮海工学院为基础,整合连云港水产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资源,成立江苏海洋大学。三是成立与沿海生态修复相适应的研究机构。如沿海土壤修复研究所、海洋藻类(赤潮)研究机构。科学修复沿海生态。以管促修。水生态修复的前提是控制污染源,管住排污企业和生活污水排放。以改促修。改变单一粮棉油种植模式,推广种植豆科作物、推广种草养畜,开展植树造林,进行植物修复。推广健康养殖,减少海水养殖污染源。以整促修。整合多种资源和技术对受污染水域进行底泥疏浚、生态调水,化学除藻,重金属化学固定、植物净化等生态技术,进行综合修复。以建促修。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构建沿海生态城镇建设平台,发展城镇生态经济,以港建城,城港合一。以放促修。启动大规模人工放流海洋渔业资源和伏季休渔,增加海洋经济生物总量,并给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但保护者一般不能从市场上自动获取经济效益和补偿。沿海自然保护区为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生物多样性作出了贡献,但是大片的土地都不能得到直接经济效益。相反沿海经济开发未能考虑应承担的环境成本,助长了开发者把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的外部不经济性转移给社会和环境,致使贫富差距拉大、财富分配不公,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在国家出台生态补偿机制之前,我省应借鉴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对生态环保进行转移支付。按照在生态补偿机制上,“谁保护,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和“总量控制、有奖有罚”的原则,先行在沿海地区试行。